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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煙價格上漲 提高煙草稅率能“控煙”

據2009年6月21日新浪財經報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除煙產品生產環節的消費稅政策有了較大改變,調整了計稅價格,提高了消費稅稅率外,捲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

    筆者認為,就實際情況而言,這次的調整稅率,是和有關部門的所謂原因相悖的。可以這麼說,是背道而馳的。關於此次政策調整的原因,相關部門檔中的說法很明確,那就是“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煙產品消費稅”。既然相關部門本來就沒有控煙的意思,人們如果把控煙的希望寄託在煙草消費稅上,恐怕要失望了。其實,單純提高煙草消費稅,只能是讓煙民選擇好煙還是壞煙,而不是讓他們選擇抽煙還是不抽煙。我們需要理性地認識到,單純提高稅率不一定能達到控煙的目的,有時甚至有可能推動煙草業發展:這些地方會更加依賴於煙草,煙草企業更會理直氣壯地推銷煙草了。

    其實,我們可以研究一下這次的提高煙草稅,對於煙草企業而言,意味著什麼。筆者認為,這其實對於煙草企業而言,絕對是福音。“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以調撥價70元每條為界將捲煙產品分為甲乙兩類,70元每條以上的甲類煙由45%上調至56%。70元每條以下的乙類煙由30%上調至36%。生產環節的稅率調整,向來是調整捲煙產品結構和煙草行業格局的重要手段。從最早的單一稅率到現在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的複合計稅,充滿了國家煙草專賣局在專賣制度的限制下,不斷推進行業整合和市場集中的政治智慧。在金融危機之前,“提結構、保稅利”一直是業內關鍵字。經過一系列“關停並轉”,調撥價100元每條以下的低檔捲煙對工業公司而言大多已是乏利可圖,要不是為了保證總體銷量,估計很多工業公司都恨不得把50元每條以下的牌號直接停產。

    很多工業公司為了進入異地商業系統,都是拿低檔煙當敲門磚,把高檔煙做添頭,先給商業公司銷售任務打底,再靠高檔產品給自己帶利潤。但受經濟危機衝擊,居民消費需求普遍低迷,今年捲煙市場的整體消費結構已呈現下滑,未來市場怎麼走,大家心裏都沒底。這個時候大幅提稅,就顯得格外敏感。筆者認為,提高稅率,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同時,一個重要的事實是,與其寄希望於提高煙草消費稅來控煙,不如寄希望於增加的煙草稅用於公共領域。比如,美國大幅提高煙草稅後,將使聯邦煙草稅收入增加近330億美元,這筆錢將用於資助聯邦政府一項為期4年半的兒童醫療保險擴大計畫。我們增加的煙草稅收入究竟用於何處,理應明確。我們知道,煙草會致人上癮。

    用經濟學的觀點來分析,煙草的價格是極其缺乏彈性的,對於吸煙者來說,他們對煙草價格變化的反應是極不敏感的,不管提高一元還是兩元,為滿足自身需求,他們還是會去購買煙草。試想,如果高稅收有效的話,那我們還有必要花那麼大精力去禁毒嗎?事實上,在我國,煙草價格已經很高,各種煙草之間的價格差距也很大。可是,這絲毫沒有妨礙煙草成為婚喪嫁娶、禮尚往來的必備物品。而且,正由於煙草之間的價格差距,衍生出了“某某香煙,廳局級的享受”類似的怪胎。

    說句實話,真正提倡禁煙的,多的是一些社會組織。而代表國家力量的聲音,其實是很微弱的。這其實是與我國的一些煙草銷售制度有關聯的。我國實行的煙草專賣制度。煙草專賣局和煙草公司都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既行使國家賦予的煙草專賣行政管理職能,又從事捲煙、雪茄煙的經營。在這種體制下,“提高煙草稅”很可能會使政府部門產生更多的“依賴感”,甚至令政府“上癮”,當越來越多的稅收來源於煙草,有關部門就更沒有動力去禁煙,這種慣性一旦形成,將更加不利於禁煙。從長遠來看,“提高煙草稅”有可能令政府部門在各種利益的權衡中喪失立場。

    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在我國農村,種植煙草所獲得的收入,遠遠超過一般的農村品。所以說,煙草是塊肥肉,在一些地方如雲南,煙草甚至還是當地支柱產業。在禁煙的過程中,許多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也確實面臨著兩難的選擇。但更重要的是,煙草是政府稅收的最重要來源,這才是中國控煙局面“難解”的根源。政府作為禁煙的主角,在稅收最大化的施政傾向下難免力不從心。在我國,公益性的控煙活動、控煙宣傳,往往局限於“世界無煙日”,五月來六月走,與煙草商的大範圍、長時間的“公關”相比,顯得那樣的微不足道。在禁煙成果顯著的國家,“提高煙草稅”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有效辦法,這首先在於他們的控煙體制。政府在禁煙中所擔當的角色,更多的是一個宏觀的調控者,而真正能充當起禁煙主角的,從西方國家所取得的一些禁煙成果來看,是“非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的中立角色,使得其在協調煙草生產和進行禁煙活動方面做得最多、也是成績最顯著的。

    更重要的是,此次提高的煙草消費稅幫政府走出財政困境之後,應逐步摒棄對煙草稅收過度依賴的觀念。世界衛生組織早就得出結論:各國政府從煙草行業中獲取的利益,遠遠低於政府因為吸煙導致疾病進行的公共衛生投入。本著增加稅收的目的提高煙草消費稅,從短期利益的角度可以理解,但我們需要認識到,其背後實際上是“煙稅害國”,每年有那麼多人因煙草危害而失去生命,每年政府都要為煙草危害而巨額投入。

    有關部門在提高煙草消費稅的同時,也須警惕負面效應,比如,警惕煙草公款消費。儘管中紀委將聯合中國控煙協會禁止公款消費煙草製品,但由於在公款和私款消費的邊界上最模糊的是煙草,搞不好,納稅人還要為提高的煙草消費稅來埋單。稅收建立在稅基之上,加稅會導致稅基減少,因此增加稅率並不一定會增加稅收,提高煙草稅率會導致煙民減少、煙草銷量降低,結果必然是稅收減少而非報告中所稱的增加,也就是說,提高煙草稅率只會對控煙有利,而不可能對政府稅收有利。如此顯然的邏輯關係,為何被控煙協會看不到並作出相反的結論,硬是把減少稅收說成增加稅收,從而把這裝扮成“既保護了公民的健康、挽救生命,又增加政府收入”的雙贏政策。增加煙草稅率確實具有控煙效果,但不可能同時具有增加政府收入效果。

    在這點上,我們可以看看外國是如何做的。在國外,提高煙草稅只是控煙手段之一,與此相配套的,還有香煙盒上赫然印著的黑牙、爛肺、骷髏等醒目圖片。這些直觀的形象能讓人一看就感到可怕和醜陋,警示作用很強。再看國內,各地的煙草品牌都以宏大的氣魄美化各自的香煙,只是在側面以很小的字體寫上“吸煙有害健康”。有人給此次煙草稅改革算了一筆賬,新政策實施後,每年由利潤轉為稅收的部分可能在600多億元。

    雖然此次稅率調整的初衷,增加財政收入是主,控煙只在其次。但不管如何,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是宗旨。在此次煙草稅提高一事上,筆者更為關心的是,增加的財政收入能以什麼樣的形式回饋給普羅大眾。譬如,增加的稅收是否有部分甚至全部用於控煙?是否會像發達國家一樣,有計畫地發展煙葉替代以減少煙草製品生產,或者用於吸煙相關疾病的治療、戒煙治療、控煙教育、無煙環境創造等。一方面,在現行財稅體制下,政府對於煙草業稅收有相當大的依賴性。煙草作為最大的單一稅種,在中國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而煙草業對一些地方省市的財稅貢獻就更大了。正因為稅收分量重,影響大,煙草行業內部不少人反對提高煙草稅率。因為一旦提稅,則意味著買煙的人少了,對行業影響就會很大,進而影響財稅收入。

    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情況是,在我國的社會文化中,社交場合“敬煙”已經成為了一種習慣,一種禮節。甚至敬的煙的品種、價格,也成為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和身份的象徵。特別是在婚喪嫁娶這樣的“大場面”上,香煙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社會上依然有這樣的習俗,公眾的消費觀念沒有改變,那麼,煙草的有效需求就不會降低。另外,送禮送高檔香煙也是現在許多人必要的“公關”手段,這一類的消費是剛性的,在現有條件下,需求也不會減少。

    還有就是煙草消費依賴的環境氛圍依然存在。人們對煙草的危害依然一知半解;公共場所“無煙”計畫推行艱難;煙草企業廣告依然還在人們視野中徘徊;影視作品裏,吸煙的鏡頭隨處可見;煙盒包裝上,除了一行小小的“吸煙有害健康”,就再無警示性語言和圖案,這些消費環境的存在,會直接間接地刺激人們對煙草的消費欲望。控煙是一個非常艱巨的任務,其成效也不是一兩天就能夠看到的,實施過程中間還會損害一些行業和部門利益。所以,面對專家提出的提高煙草消費稅可以控煙的說法,我們不得不無奈苦笑。苦笑的是,在現實情況下,專家的想法未免“很傻很天真”;無奈的是,中國的控煙進程實在是步履艱難。公眾真誠地希望,相關部門不要動不動就想到用“提稅”來“控煙”,而應該首先擺脫對煙草行業的依賴,淨化煙草消費環境,並且貫徹、落實現有的禁煙政策措施。如何在現有的政策制度下,加大貫徹控煙措施的力度,擴大吸煙危害的宣傳,讓更多的人加入禁煙的行列裏來,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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