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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概念

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地球環境的惡化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於是,環境保護日漸得到了各國的重視。但是,由於環境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與經濟發展、社會問題有著比較難協調的衝突,因此,近年來,對於環境保護概念的理解也日趨新穎和合理。
  環境保護就是通過採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等多方面的措施,保護人類生存的環境不受污染和破壞;還要依據人類的意願,保護和改善環境,使它更好地適合於人類勞動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壞環境並危及人類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環境保護所要解決的問題大致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類身心的健康,防止機體在環境的影響下變異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減少或消除有害物質進入環境,以及保護自然資源(包括生物資源)的恢復和擴大再生產,以利於人類生命活動。
  當然,環境保護還必須考慮經濟的增長和社會的發展。只有互相之間協調發展,才是新時代的環境保護新概念。
  環境保護工作的好壞,直接與國家的安定有關,對保障社會勞動力再生產免遭破壞有著重要的意義。
  隨著人類對環境認識的深入,環境是資源的觀點,越來越為人們所接受。空氣、水、土壤、礦產資源等,都是社會的自然財富和發展生產的物質基礎,構成了生產力的要素。由於空氣污染嚴重,國外曾有空氣罐頭出售;由於水體污染、氣候變化、地下水抽取過度,世界許多地方出現水荒;由於人口猛增、濫用耕地、土地沙漠化,使得土地匱乏等等。由此我們可以看到,不保護環境,不保護環境資源,就會威脅到人類社會的生存,也關係到國民經濟能否持續發展下去。
  工業發達國家在本世紀初,只注意發展經濟,不顧環境保護,以犧牲環境作代價去謀求經濟的發展。當污染形成公害,引起廣大人民的強烈反對並影響到經濟的順利發展時,才被迫去治理,付出了昂貴的代價。被後人稱之為走了一條「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道路。這種發展方式,不但使國民經濟發展緩慢,甚至會破壞國民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人類不按照環境科學規律辦事,肆意破壞生態環境,也必然會遭到環境的報復。統計資料表明:雲南省1950年森林覆蓋率為50%,平均九年遭到一次大的水旱災害。由於亂砍濫伐等破壞,到1980年森林覆蓋率僅為24.9%,影響了對氣候的調節作用,1950~1980年間竟發生了11次災害,使農業生產遭到嚴重破環。這是環境給予人類的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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