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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逛街其實很美

我喜歡一個人逛街。並不是因為先生不模範,也不是因為朋友不夠多,而是因為喜歡一個人邊欣賞沿路風景,邊獨自思考的那種愜意和灑脫。
  那是一個下雨天,我又萌發了獨自逛街的興趣。我的第一個目的地是購書中心,我決定去買一本書。買書是很件舒服的事情,選好了一本書,就像吸吮了一杯甜甜的蜂蜜。
  從購書中心走出來,我被一顆挺立在廣場邊上的木棉樹深深地吸引。火紅的木棉花熱情的沿枝綻放,把一棵樹變成了一團火焰。她承載著一身的滄桑,孕育了一個冬季的激情,於春天之際捧出了滿懷紅色的希望,日夜燃燒著熱情,散發著溫暖。我為她感動!
  路過一個乞丐跟前,我拿出一枚硬幣放進他的鐵盒子。每次遇到他們我都要為他們投上一元錢,不論是在北京的地鐵口還是在惠州的大街小巷,我把這作為一種心靈慰藉的方式。但我不再像大學時那樣,兜裏只剩二十塊錢時我會拿出一半給他們。因為我知道我只是茫茫人海中的再平凡不過的一員,我只做我的一份努力就夠了,即使我盡我所能給的再多,也解決不了他們的貧困。所以“從善”我已經變得理智了。
  略帶一點疲憊,我走到了西湖邊,又聞到了紫荊花樹上殘存的花香。我愛聞這種味道,淡淡的清香,甜甜的靜意。算起來這些花樹已經足足綻放了五個月,從去年的11月到現在,就像從遙遠的北方來到惠州的我:找到一份喜歡的工作,然後努力的做好它;照顧好家人;閒暇時間拼寫一些生活的感悟;讓每天的生活都填滿了充實,把心情裝點得快快樂樂。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下午,肚子終於再也無法忍耐我的“廢寢忘食”,開始向我宣戰了。這時也不是吃正餐的時間,為了安慰一下已經用咕咕的?喊來表示抗議的肚子,我走進了一家比薩店,點了一杯熱奶茶和一個甜點。當甜點終於端到我面前時,我簡直要驚訝地崩潰了!那塊可愛的甜點是那麼小,我和它,就像一只饑餓的巨型恐龍只尋到了一片小小的樹葉!我不停的咽著口水,儘量的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地品嘗著這塊珍貴的甜點,竟吃出了從來沒有過的香甜!
  半小時後,我又獨自徜徉在了街上。邊走邊想,忽然感覺自己又在做“流水賬”。記得讀小學三年級時,我第一次寫作文,媽媽看後笑著說我寫了一篇流水賬,我很是羞愧。後來一直很努力的寫作文,五年級的時候終於在《小學生作文》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冬天的早晨》,編輯說我是個熱愛生活的孩子。這讓我歡喜得不得了,整整兩個晚上沒睡好覺,那篇發表的作文就像一朵閃爍的焰火,點亮了我心靈深處的文學夢想。
  今天,我已經不再為曾經寫過流水賬而感到羞愧,也許那是一個孩子對真實感受的紀錄。“文要真,情才可貴呀”!
  一個人逛街其實很美,可以充分地體會著自然、社會和自己,感受著真實、真誠和平凡,我的內心是滿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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