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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護綱要

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最基礎的物質條件。自然保護事業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經濟持續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繁榮、造福全人類的一項戰略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我國人民在開發自然、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維護和改善自然生態環境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同時也發生了一些指導思想錯誤、政策性失誤、措施不當而嚴重破壞自然資源的事情,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的經驗。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我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自然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我國人口眾多,按人均佔有量計算,許多重要的自然資源,如可耕地、森林、水、某些重要礦藏等資源,均低於世界大多數國家,而且分佈極不平衡。特別是我國目前正處於大規模的經濟開發時期,自然資源消耗大大高於過去,帶來的自然生態環境問題也就更加嚴重。許多地區發生森林及草原植被破壞、亂占耕地、盲目開礦、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鹽鹼化、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生物資源過量消耗,地下水位嚴重下降等情況,至今仍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和防治,更談不上根本性的改善,生態形勢十分嚴峻。它不僅直接制約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進程,而且嚴重地影響子孫後代生存。

經濟建設必須和自然保護協調發展,這是我國人民在幾十年的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總結出來的一個重要經驗,也是自然保護工作的一條重要規律。保護好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經濟就可以持續穩定地發展;經濟發展了,就可以有更多的資金用於自然保護事業。兩者是相互依賴彼此促進的。把兩者對立起來,認為發展經濟就必然要破壞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或者要保護自然資源、自然環境,就不能搞開發利用,一切原封不動,都是不正確的,都不利於人類長久生存不斷進步。當然,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自然資源、自然環境的保護又是有矛盾的,如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的儲量隨著開發利用而減少,即使是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從開發利用到恢復需要有個過程;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原來自然環境的改變到新的自然環境的形成,也需要有個過程。如果人們盲目開發,不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或認真保護,勢必造成嚴重後果。

為了把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同自然資源的保護密切結合起來,使自然環境得到不斷改善,使自然資源得到合理、永續的利用,1983年5月,原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發出「關於編寫《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的通知」,成立了《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編寫委員會和學術顧問組,組織了30多位自然保護方面的專家,編寫了30篇《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的背景材料。

到1983年8月,在背景材料的基礎上,完成了綱要十七章初稿的編寫工作。隨後把各章初稿分別送編委、學術顧問和編寫人員徵求意見,根據審閱意見,組織人力對初稿進行了修改統編,1983年10月完成了綱要第二稿。從1983年12月到1984年5月,由綱要學術顧問、13個全國性學會和編寫委員會辦公室共同主持,召開了10次規模不等的審議會,組織生態、動物、植物、林業等16個專業的228名專家對綱要逐章進行了審議。經過反覆審議、修訂,到1986年6月,完成了第八稿即報審稿,報送1986年12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得到會議的原則通過,以文件形式向全國發佈。

《中國自然保護綱要》的目的在於:系統地闡明自然保護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為國家和地方指定自然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劃提供科學依據;指出各部門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說明各種自然資源和各類地區的開發和保護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統一和提高全國人民對自然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動員群眾,保護家園,造福後代。

本綱要共分四篇,十九章。第一篇三章,主要說明編寫綱要的目的、作用和意義,闡述自然保護同經濟發展的關係以及自然保護的有關概念和基礎理論。第二篇共十章,分別論述各重點自然保護對象的情況、特點、開發利用中的主要問題和應採取的對策。第三篇共兩章,其中的一章對中國不同自然區域的環境和資源的特點、開發利用中的問題及應採取的對策作了闡述。第四篇共四章,就共同性的對策,如技術經濟對策、法制建設、宣傳教育、科學研究和國際合作等方面進行了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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