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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owwn1235 發表於 2012-12-31 05:39

面對規則 傳統武術怎麼打

傳統武術有著無窮的魅力,在廣大習武人群的努力和國家的支持下,必然與新編武術和諧發展,兩條腿走路,共同走向世界。


  傳統武術從運動形式角度分為傳統武術功法運動、傳統套路運動和技擊運動。散手屬於技擊運動,是在功法運動、套路運動基礎之上對傳統武術技擊技術的深刻研究和靈活運用。傳統武術各拳種在技擊方面的交流,自古以來都是以散手方式進行的。傳統武術散手競賽面臨諸多困難,許多人感歎:“規則規則難煞人,傳統武術怎麼打?”

  一、傳統武術散手競賽指導思想與前提

  1.傳統武術散手競賽發展思路應是“走限制散手技擊的後果,盡可能多地繼承保留武術技擊技術和吸收世界各民族可以為我所用的技術,盡可能少地限制技術手段的使用發揮,盡可能高地提高技術品質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2.傳統武術散手競賽的法律依據:“以法為鑒,可以知規則”。《刑法》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已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傳統武術競賽規則由國家體育部門批准實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那麼包括傳統武術散手競賽在內的任何一項體育運動技擊專案在內,都不允許將人致重傷或死亡,傳統武術散手競賽規則必然在法律範圍內,與社會文明發展相適應。

  3.傳統武術散手競賽的“安全第一”原則:傳統武術散手競賽相對於其他體育專案應屬於高危險運動專案,“安全第一”原則居於前提地位。

  二、傳統武術散手競賽技術體系

  1.傳統武術散手訓練與競賽遵循健身自衛的習武宗旨,在互不傷害的前提下,各拳種流派的技擊技術都可以發掘進入傳統武術散手競賽中,這是發展和提高傳統武術散手運動水準所必需的。

  “踢、打、摔、拿”是傳統武術中各具技擊特點和規律的四類技擊法。各拳種流派在技法內容上不盡相同、各有側重,或名稱叫法不一樣,但都脫離不出這幾種技擊法則廣義的範疇。在傳統武術散手競賽中需要對實戰武技歸納、優化、簡化、精化,在繼承的前提下,通過實踐創新而發展,做到技法全面,落在實戰。

  在體育性傳統武術散手比賽中,由於避免傷人,從技術實施的效果看,打一拳、踢一腳、憑點數論輸贏不易服人,開頭不易操作;摔法使一個站著,一個倒下,在勝負上有較為明顯的優勢,但不是完全勝利;只有拿住、制住對方,使對方失去繼續戰鬥能力才是完勝,這是武術徒手較技效果上的三個層次。傳統武術散手技術是互相聯繫、互相制約的技術整體,發揮了相生相剋的作用。競賽中應當允許“踢、打、摔、拿”整體技法全部進入競賽,這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只有全面展現中國武術散手技術體系、風格、傳統性、民族性,才能超越、避免與世界其他流行技擊專案的雷同。

  2.傳統武術散手競賽應該去掉拳套。綜觀競技散打運動從試驗初期到現在,主要是硬碰硬打法,選手在拳打腳踢中極易受到傷害,只好採取西方拳擊專案帶拳套的做法,從思維方式上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帶拳套不僅影響一些拳法、掌法技術的發揮,還阻擋了拿法的進入,割裂了武術“踢、打、摔、拿”有機構成的技術整體,違背了武術技擊規律,不會出現“生擒活捉”將人制住的完勝結果,而只能走向重擊讀秒傷人取勝的不合理、不安全、不合法的方向,變質為非體育性技擊,失去在廣大群眾中開展的基礎。拳套不足以保證安全,關鍵是拳套只能戴在手上,如果說戴拳套可以減少一點擊打力的話,威力更大的腿腳卻不戴上保護層,說保證安全的話就不能自圓其說了。

  其實傳統武術中使用技法的後果有多種:如打(踢)法,可能是“打不著”或“打得著”,在“打得著”裏可能是打倒、打傷、打死。在摔法裏可能是摔不倒、摔倒、摔傷、摔死。在拿法裏可能是拿不住、拿住、拿傷、拿死。在所表現出的後果裏均有“度”的概念。“安全第一”原則即是限制傷人、死人的後果。在規則中限制後果,即踢、打、摔、拿技法的作用,均不能超過傷人的度,這就使散手運動可以取消拳套護具,從而使武術技擊技術全部進入散手運動而更加豐富多彩。“安全第一”決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促進散手運動向更高技術水準發展的重大原則。

  從“勁力”角度說,如果使用撞擊力的水準達不到“不傷人而倒人”時,應當把撞擊力換用持續力,由“點到為止”(點到為止沒有結果,不能用於比賽)換成“點到不止”,把踢傷打傷對方限制為放倒或管住對方,這就由限制使用技術手段變為限制攻防的後果,通過提高使用技術的品質完全可以避免傷害而在訓練或競賽中使用。摔法有較多的防止傷害的技術措施。拿法可以通過控制某一局部而控制對方全身,達到對方喪失戰鬥能力而完全取勝,雖然有反關節控制,但採用不硬頂、不較勁、順化解脫的技術完全可以做到不受傷害,甚至轉敗為勝。如果參賽者拿住對方後繼續施力傷殘對方,將面臨醫生鑒定和裁判員裁定比賽為輸、取消資格的懲罰。如果被拿住者不能使用正確的化解技術生頂硬抗而出現自傷、詐傷時,當然也面臨醫生鑒定和裁判員判輸的裁定。

  在訓練和競賽中允許使用各種技術,同時又規定“安全第一”,這兩者的結合在對“度”的要求上是完全可以通過規則實現統一的,只有這樣才有可能使中華武術中豐富的技術內容不至於由不恰當的限制而丟失;才能使習武者發展全面,水準提高;才是真正的“技擊”,而高於某些國外專案血淋淋的打鬥,更具有高品味的觀賞性,提升審美價值觀,符合社會文明進步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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